现在的希伯人忠于奥斯曼帝国,为这个王国创造了巨大的经济价值,令到这个国家成为世界上最强盛的国家之一。
林骁最感兴趣的还是那几百名大小黑奴,一个个铮黑瓦黑的,身材比例都很高大。
有些黑奴的体型甚至强壮过达姆,除了身上多是伤痕,全都是沟壑分明的腱子肉。
原本铮黑瓦黑的皮肤,现在看起来像在身上披了片破布。
黑奴脚上戴着细细的脚镣,每走一步都哗哗作响,这么冷的天也只穿了件兜裆裤。
与偷偷打量的希伯来人不同,黑奴表现得非常谨慎,眼中露出的全是由一个狼窝被卖到另一个狼窝惶然。
中世纪的黑奴下场十分悲惨,承担修建堤坝、要塞、城堡的苦工。
只要他们一息尚存,就要为主人劳动,至死。
葡萄牙人、西班牙人等等这些欧洲的白人充当奴隶贩子,后期黑人也是主要参与者。
希伯莱人同样贩卖过无数黑奴,比如中国各朝的“昆仑奴”,很多都是他们通过丝绸之路送过去的。
红月人与阿兹特克人可没见过这种肤色的人,看着除了牙齿浑身上下都漆黑的人种非常好奇。
达姆很想问林骁,又怕神使不知道会尴尬。
“让镇上的铁匠砸开他们脚上的镣铐,洗澡消毒后给他们衣服带到农场,我们吃烤肉,大坨的那种。”
达姆愣了愣,不明白神使大人为什么对这些“炭人”这么好。
林骁口中哼着“起来,不愿做奴隶的人们……”自顾转向农场。
他完全明白“多难兴邦,哀兵必胜”的道理。
这就像当初的利文一样,一旦给到他们那些人机会,赤手空拳都敢找那些西班牙人拼命。
阿兹特克虽说亡国,目前还没有被怎么残害,大多算是顺民。
黑奴就不同。
他们是部落斗争的失败者,子残妻死父母亡,又被卖到这片陌生的土地上饱受欺凌。
就算心中冰冷,林骁也能让他们心中的怒火烧起来。
报仇、翻身、把歌唱,是所有被压迫民众心底最原始的愿望。
就算不能变成主人,至少想当个自由人。
在林骁心里,没有背景没有靠山没有退路的黑奴,比大部分阿兹特克人更好用。
洗黑黑的黑奴们终于穿上了棉衣棉裤,虽说有的并不合身,至少没那么冷。
早已麻木的他们并没有因为穿上了衣服有多开心,更多的是忐忑与不安。
无形的恐惧在心底蔓延开来。
“我们被押向熟悉的农场,看到那个笑得很邪恶的贵族大人,不知道即将迎接自己的命运是什么?”
“果然,那个贵族大人让大家排起队献祭了自己的手臂,逐一在手腕处用刀划开十字型的伤口,还在伤口里塞着比鬣狗大便还恶心的东西。”
“看着我们手臂上流淌的血液,他笑得更开心。”
“后来我们才知道,他是在为我们种永不生天花的牛痘。”
“骁·蒙德·蒙特祖玛·林,是非洲黑人永远的神!”
这是几十年后,曾经跟随林骁征战的黑人领袖马丁·路德·特拉法·乌鸦·林写的日记。
他们每个人的名字中,都有“乌鸦”二字,是那支战无不胜的军队的名称。
“林”,则是林骁为纳瓦帝国功勋卓著者赐予的姓氏!
……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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